3.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罗马共和国早期,贵族垄断着立法和司法大权。当时罗马只有习惯法,法律与习惯之间没有明显界限。这样,多由贵族担任的法官,常常随心所欲地解释法律,保护自己,损害平民利益。公元前5世纪中期,在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中,罗马成文法诞生。
——摘自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历史》
材料二 罗马法上下千余年,期间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变化很大,法律也由产生、发展而逐步趋于完善,它经历了王政时期、共和国时期、帝政前期、帝政后期四个阶段。罗马法主要分为人法、物权法、继承法、债法、诉讼法等方面。人法包括自由权、市民权、家族权、名誉、婚姻、夫妻财产、儿童监护等:物权法包括动产、不动产等;继承法包括遗嘱继承、法定继承、赠予等:诉讼法包括法定诉讼、程式诉讼、诉讼程序、诉讼非常程序等。
——摘编自周相《罗马法原论》
材料三 西方文明的一个显著特征便是它的法制文明。而西方法制文明的渊源和基石便是由古代罗马人所创造的法体制度。1804年拿破仑执政期间,拿破仑下令制定了《拿破仑法典》,罗马法的基本理念得到了延续。罗马还开创了一个先例和原则:政治或政府的内部权力必须受到制衡。在当今的西方政治体制中,无论是采取哪种政体的国家,权力制衡原则均是其政治发展的首义和灵魂。
——摘编自兰奇光《罗马文明历史地位的重新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