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十月革命后,鉴于苏俄国内形势仍然严峻的现实需要,1918年春,列宁提出了由国家资本主义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设想,竭尽全力“医治战争带给俄国整个社会机体的极其严重的创伤”。此后,列宁通过余粮收集制和产品供给制,以产品、个人消费品和日用品高度国有化的形式禁止私人买卖商品和粮食,普及义务劳动制,坚持“不劳动者不得食”的原则,对国家所有的生产资料实行严格的计划控制,成功地保护了新生的苏维埃俄国政权。1920年,国内各类企业基本上在政府的监督下有序运行,但随着国内战争的基本结束,这些举措却使刚刚恢复和平的国内环境再次走向混乱和衰退。1921年,列宁在吸取这些教训之后又开启了崭新的政策尝试。
——摘编自韦光波、朱喆《十月革命以后列宁对苏俄社会主义建设的探索与启示》
材料二 在取得反对外国武装干涉和国内战争胜利之后,苏俄进入了和平建设时期,产生于战争时期具有临时性质的“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在和平建设时期很快就出现了“政策失灵”的问题,导致了严重的经济危机和政治危机。1921年2月8日,列宁在《农民问题提纲初稿》中明确提出用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并指出农民的税后余粮可以在地方自由流转。此外,在租让制方面,1920年11月,列宁就指出租让制是在俄国经济极其薄弱时利用资本加速经济发展和发展生产力的重要方式。1921年3月,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会通过了实施以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的有关决议,新经济政策开始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摘编自张伟《改革视角下的列宁新经济政策思想及其当代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