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中国海关总署发布公告,自2023年6月1日起,在原有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俄罗斯海参崴港(海参崴港)成为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中转口岸。东北地区部分货物可以“借道”海参崴港,通过海运方式运往中国南方再入境销往国内。
材料二:图为俄罗斯资源、工业和交通分布示意图
A.铁矿;B.煤矿;C.油田;D.天然气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