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放:一中学生在一店铺内购买了万余元“盲盒”。家长认为商家存在诱导未成年人消费,要求全额退款;商家以买卖自由为理由,拒绝退款。最后该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某法律对双方开展协调,最终商家退还了6000元。
律师观点:学生购买的商品与其能力、年龄不相适应时,需得到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认。商家在未得到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同意的前提下,出售了万余元盲盒超过未成年人购买能力的商品,对此事应付主要责任。
法规要求:《上海市盲盒经营活动合规指引》规定,盲盒内商品实际价值应与其售卖价格基本相当,单个盲盒的售价一般不超过200元,且盲盒经营者不得向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销售盲盒。
注:盲盒,是指消费者不能提前得知具体产品款式的玩具盒子,具有随机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