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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始终不渝坚持的重要理念。
材料一: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拟向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推荐的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和拟向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推荐的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审议通过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按照法定程序提交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材料二:2023年2月28日,中共中央举行民主协商会,就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人选建议名单,向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代表通报情况,听取意见。与会代表们认为,改革方案、人选建议名单,都是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形成的,体现了中共二十大精神,关系到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表示坚决拥护;并就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材料三:根据党中央的部署,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全体代表认真审议、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经过表决高票通过了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为我国接下来的机构改革提供了法律性依据,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力保障,这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深远而重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