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此,202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延续目前适用的血液酒精含量80毫克/100毫升的立案标准,同时,将不满150毫克/100毫升的,列入可以适用“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从而适用有关不起诉、定罪免刑等规定;对短距离的行驶是否构成“醉驾”、小区内的公共空间是否可称为“道路”、出于急救伤病人员等紧急情况驾驶机动车等情况进行了具体执法标准的统一。
结合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 有些人误认为《意见》的出台放松了对醉驾的管理。 ◆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普遍认知有所动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