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编自刘荣臻《近代上海平民住房救助与社区治理》
材料二 新中国成立初期,毛主席提出“必须有计划地建筑新房,修理旧房,满足人民需要”的指示,住房重建计划被上海市政府提上议事日程。从 1951年起,在借鉴以往城市建设经验的基础上,上海先后建成曹杨新村、控江新村等几十个工人住宅区,并配套建设诊疗所、公共厕所和公共浴室等公共设施。“一五”期间住宅建设合计总投资额为1.54亿元,约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与此同时,“自建公助”等住宅建设形式也大量出现。这些新建住宅不再集中在市中心,而是从市区向外辐射,星星点点分布在市区周围。此外,修理的老公房因价格较低,也受到不少市民的青睐,从而基本满足了职工及家属的住房需求。
——摘编自师吉金《新中国城乡居住条件的初始变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