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原则,提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的科学论断,确立了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领导地位和作用。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并作出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开启了中国法治新时代。
结合材料,运用政治与法治的知识,分析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