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历代统治者为巩固自身统治,制定并实施治理边疆的政策,以实行有效的管理。两汉时期,在边疆设立了众多郡县和属国,又在辽阔的西北边疆地区设立西域都护府,管理民政、军政等事务。为了维护边疆地区的稳定,唐王朝确立了军镇屯戍制度,军镇兵力多则数万,少则数千。唐朝政府安排边疆民族子弟学习汉族文化,并将众多汉文经典书籍颁赐给边疆民族。元代,在边疆设立了宣慰司,“有招讨、安抚、宣慰等使,品秩员数,各有差等”;任用大量土官,因俗而治;建立了从首都行政中枢到遥远边疆地区的驿站制度。清代,雍正皇帝在西南地区推行“改土归流”。乾隆皇帝表示:“蒙古、汉人,同属臣民。”清政府对蒙古等少数民族的上层采用封爵、给俸、年班朝觐和联姻等政策。
——摘编自马大正《中国古代的边疆政策与边疆治理》
材料二:清末,随着边疆危机的深入,边疆建省呼声日益高涨。有人提出在西藏等地建立行省,实行直接统治,去掉那种在新的国际规则下往往授人以柄的“藩属”关系。1884年建新疆省,1885年建台湾省,1907年建东北三省。在新的国际形势之下,晚清政府改变了传统的治边理念和统治方式,昭示中国对边疆的主权。
——摘编自但兴悟《“大一统”中国的重新塑造:近代边疆危机与建省改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