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该国际组织于1920年1月10日随《凡尔赛条约》生效而宣告成立。先后有63个国家加入。美国为倡议国之一,但因美国国会未批准《凡尔赛条约》,故始终未加入。该组织规定其主要宗旨为维护和平、裁减军备和实施委任统治、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世界史》
材料二:联合国之宗旨为:一、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并为此目的:采取有效集体办法、以防止且消除对于和平之威胁,制止侵略行为或其他和平之破坏;并以和平方法且依正义及国际法之原则,调整或解决足以破坏和平之国际争端或情势。二、发展国际间以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根据之友好关系,并采取其他适当办法,以增强普遍和平。
——《联合国宪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