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巨头拥有雄厚的财力、大量的数据资源、领先的数字技术,人们期待巨头们能在商业模式上进行创新,更能承担起推进科技创新的责任,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攻克关键技术领域被他国“卡脖子”的难题,这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然而,近年来,互联网巨头们在打车、外卖、共享等行业轮番恶战后,又纷纷开始布局社区团购,出现同样的烧钱模式、低价无序竞争、胜者通吃垄断倾向。2020年11月发布的《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将“二选一”定义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构成限定交易行为,将“大数据杀熟”定义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差别待遇;2021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要求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提出,要依法加强对互联网平台企业社区团购价格行为和不正当竞争的监管。互联网加强监管时代已经到来,但这绝不是互联网行业的“冬天”,恰恰是奔向美好“春天”的新起点。
加强监管不是互联网行业的“冬天”,而是奔向美好“春天”的新起点。结合材料,运用真理的相关知识对此观点加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