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两次世界大战的后果对中国来说,有一个共同的怪现象∶中国是正义的战胜国,却不能完全收回被列强侵占的领土主权。1914年,日本借口对德宣战,在英国的支持下出兵占领了胶济铁路和青岛。在一战后召开的巴黎和会上,中国代表提出归还大战期间被日本抢占的德国在山东侵占的各种权利,但是英、法、美三国操纵会议,竟在对德和约上规定把原来德国在山东的一切权利转让给日本。1945年2月,美、英、苏三国签订《关于日本的协定》。其主要内容之一是∶苏联参加对日作战的条件,必须保证战后"恢复"沙俄在日俄战争中于"满洲"失去的全部特权,苏联在大连港的优越权益须予保证,苏联之租用旅顺港为海军基地须予恢复,对担任通往大连之出路的中东铁路应设立苏中合办的公司以共同经营。同年8月,国民政府迫于美国的外交压力,及换取"苏联支持国民党政府,不给国民党政府的国内敌人以任何帮助的(口头)保证",完全接受了已经拟定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及其附件,苏联以"租借"的形式接管了大战期间被日本侵占的中国旅顺、大连和中东铁路。

——摘编自王春良《论国际关系中的山东、旅大问题》

(1)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两次世界大战后中国在山东、旅大问题上一度失利的原因。
(2)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就上述现象谈谈你的认识。
【考点】
凡尔赛—华盛顿体系; 雅尔塔体系;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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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近代,国际法形成并得到发展,20世纪其范围和作用都有了进一步发展。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在世界近代史上,西方国家认为进行战争是国家的正当权利。在此基础上,国际法的奠基人格劳秀斯认为国际法是处理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国际法的主体是主权国家,国家主权“对内最高,对外独立”,他主张国与国之间的战争应该受到法律的约束,提出交战规则以及关于战俘待遇、武器使用,除了军事必需外,财产不应受到损害等原则。这些原则后来被西方国家普遍接受。

——据《普通高中历史选择性必修1教师教学用书》整理

材料二:(国际联盟)……促进国际合作,保证国际的和平与安全……缔约各国为增进国际间合作并保持其和平与安全起见,特允承受不从事战争的义务,维持各国间公开、公正、荣誉之邦交,严格遵守国际公法之规定,以为今后各国政府间行为之规范,在有组织之民族间彼此关系中维持正义并恪遵条约上之一切义务……

——摘编自《国际联盟盟约》1919年6月28日)

材料三:为保证联合国行动迅速有效,各会员国将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之主要责任,授予安全理事会,并同意安全理事会于履行此项责任下之职务时,即系代表各会员国……安全理事会以联合国十五会员国组织之;安全理事会关于程序事项之决议,应以九理事国之可决票表决之;对于其他一切事项之决议,应以九理事国之可决票包括全体常任理事国之同意票表决之,

——摘自《联合国宪章》1945年6月26日)

(1) 写出格劳秀斯奠定国际法基础的著作。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指出格劳秀斯提出以上原则的积极意义。
(2) 比较材料一、二,指出《国际联盟盟约》中对战争态度的新变化,结合所学,分析其变化的原因。
(3) 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概括指出《联合国宪章》关于安理会的主要规定,分析这些规定对安理会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所起到的积极作用。
材料分析题 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