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早在元世祖即位之初,已有修撰辽、金二史的动议。元灭南宋后,元修前朝史乃扩展为修撰辽、金、宋三史,但均“未见成功”。究其原因,主要是元朝与辽、金、宋三朝的关系难以确定,说到底是元朝以何朝为正统的问题。
对此,时人有两种主张:一种是仿唐修《晋书》体例,以宋为正统,辽、金为载记(旧史为曾立名号而非正统者所作的传记);另一种是效法《南史》《北史》的做法,北宋为宋史,南宋为南宋史,辽、金为北史。正统难定,撰述受阻。
直至元朝末年,大臣脱脱奏请修撰三史事。至正三年(1343年),元顺帝发布了修三史诏:“三国为圣朝所取制度、典章、治乱、兴亡之由,恐因岁久散失,合遴选文臣,分史置局,纂修成书,以见祖宗盛德得天下辽、金、宋三国之由,垂鉴后世,做一代盛典。”交翰林国史院分局纂修,职专其事。1344—1345年,辽、金、宋三史先后撰成。
——摘编自瞿林东《从正史修撰看民族交融的历史进程——谈唐修八史和元修三史》等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对“元修三史”作出合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