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安邦重在基层。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关乎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近年来,广东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探索创新村民自治机制,形成了一系列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经验。
充分发挥“一核+多元”机制的作用。“一核”即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多元”即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其他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群众共同参与。充分发挥基层政府的主导作用:完善县(市、区)、乡(镇、街道)基层治理责任清单,将履行基层治理主导责任情况纳入工作绩效考核体系;成立乡村振兴促进会等议事协商组织,联合本村各村民小组,共同参与该村村规民约的制定和执行工作,并建立村规民约的积分管理和红黑榜机制,通过议事会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村(居)委会依据规定健全村(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负责组织实施,齐心协力画好基层社会治理同心圆。
结合材料,运用政治生活知识,谈谈广东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