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一:
战 士
孙 犁
那年冬天,我住在一个叫石桥的小村子。村子前面有一条河,搭上了一个草桥。天气好的时候,从桥上走过,常看见有些村妇淘菜;有些军队上的小鬼,打破冰层捉小沙鱼,手冻得像胡萝卜,还是兴高采烈地喊着。这个冬季,我有几次是通过这个小桥,到河对岸镇上,去买猪肉吃。掌柜是一个残疾军人,打伤了右臂和左腿。这铺子,是他几个残疾弟兄合股开的合作社。
第一次,我向他买了一个腰花和一块猪肝。他摆荡着左腿,用左手给我切好了。一般的山里的猪肉是弄得粗糙的,猪很小就杀了,皮上还带着毛,涂上刺眼的颜色,煮的时候不放盐。当我称赞他的肉有味道和干净的时候,他透露聪明地笑着,两排洁白的牙齿,一个嘴角往上翘起来,肉也多给了我一些。第二次我去是一个雪天,我多烫了一壶小酒。这天,多了一个伙计:伤了胯骨,两条腿都软了。三个人围着火谈起来。
伙计不爱说话。我们说起和他没有关系的话来,他就只是笑笑。有时也插进一两句,就像新开刃的刀子一样。谈到他们受伤,掌柜望着伙计说:“先还是他把我背到担架上去,我们是一班,我是他的班长。那次追击敌人,我们拼命追,指导员喊,叫防御着身子,我们只是追,不肯放走一个敌人!”
“那样有意思的生活不会有了。”
伙计说了一句,用力吹着火,火照进他的眼,眼珠好像浮在火里。
掌柜还是笑着,对伙计说:“又来了,”他转过头来对我,“他沉不住气哩,同志。那时,我倒下了,他把我往后背了几十步,又赶上去,被最后的一个敌人打穿了胯。他知道现在,还想再干干呢!”
伙计干脆地说:“怨我们的医道不行么!”
“怎样?”我问他。
“不能换上一副胯骨吗,如能那样,我今天还在队伍里。难道我能剥一辈子猪吗?”
“小心你的眼!”掌柜停止了笑对伙计警诫着,使我吃了一惊。
“他整天焦躁不能上火线,眼睛已经有毛病了。”
我安慰他说,人民和国家记着他的功劳,打走敌人,我们有好日子过。
“什么好的生活比得上冲锋陷阵呢?”他沉默了。
第三次我去,正赶上他两个要去赶集,我已经是熟人了,掌柜的对伏在锅上的一个女人说:
“照顾这位同志吃吧。新出锅的,对不起,我不照应了。”
那个女子个子很矮,衣服上涂着油垢和小孩尿,正在肉皮上抹糖色。我坐在他们的炕上,炕头上睡着一个孩子,放着一个火盆。
女人多话,有些泼辣。她对我说,她是掌柜的老婆,掌柜的从一百里以外的家里把她接来,她有些抱怨,说他不中用,得她来帮忙。
我对她讲,她丈夫的伤,是天下最大的光荣记号,她应该好好帮他做事。这不是一个十分安当的女人。临完,她和我搅缠着一毛钱,说我多吃了一毛钱的肉。我没办法,照数给了她,但正色说:
“我不在乎这一毛钱,可是我和你丈夫是很好的朋友和同志,他回来,你不要说,你和我因为一毛钱搅缠了半天吧!”
这都是一年前的事了。
第四次我去,是今年冬季战斗结束以后。一天黄昏,我又去看他们,他们却搬走了,遇见一个村干部,他和我说起了那个伙计,他说:
“那才算个战士!反‘扫荡’开始了,我们的队伍已经准备在附近作战,我派了人去抬他们,因为他们不能上山过岭。那个伙计不走,他对去抬他的民兵们说:你们不配合子弟兵作战吗?民兵们说:配合呀!他大声喊:好!那你们抬我到山头上去吧,我要指挥你们!民兵们都劝他,他说不能因为抬一个残废的人耽误几个有战斗力的,他对民兵们讲:你们不知道我吗?我可以指挥你们!我可以打枪,也可以扔手榴弹,我只是不会跑罢了。民兵们拗他不过,就真的带好一切武器,把他抬到敌人过路的山头上去。你看,结果就打了一个漂亮的伏击战。”
临别他说:“你要找他们,到城南庄去吧,他们的肉铺比以前红火多了!”
一九四一年于平山
文本二:
小说是以塑造人物为中心的。小说中的人物形象集中反映一个作家的审美追求,决定着作品的基本的审美品格。在塑造人物方面,孙犁的小说表现出很强的诗化品格。一般来说,生活总是充满着矛盾和斗争,一般的小说作家往往通过立体多面的人物性格来反映丰富、复杂的社会人生。但是由于特殊的人生态度和审美情趣,孙犁不喜欢表现生活中丑恶的、悲观的一面,而喜欢写人生美好的、欢乐的东西,发掘人物的灵魂美、人情美。在孙犁的笔下,他们的性格无一例外都是凝定的、单纯的,但他们因包蕴着作者的丰厚情感和美好理想而显得富有诗意,可以称之为诗化的人物。
孙犁抒情绝少像五四时期郁达夫那样直抒胸臆,而是以间接传达的方式,将情感充分客观化,融感情于景物和人物描写之中,移情入景,物我交融,因而他的小说生成了一个又一个别有韵致的意境。孙犁的许多小说往往就是由几个场景连缀而成,而意境就是在一定的场景中刻意创造的。正是内在于小说深层的诗情诗境,将缺少时间规定性的生活片段连贯起来,使得孙犁小说呈现出形散而神聚的散文之美。
孙犁像写诗一样写小说,也像写诗一样锤炼语言,他的小说语言富有诗的特质、诗的美感。巧设比喻,是孙犁小说语言诗性美的突出表现。围绕一个描写对象,以比喻为手段多方网罗物象,扩大语言的意象密度,增强语言的诗意,这可以说是“繁笔”。而“简笔”他也同样用得富有诗意,他善于捕捉富有表现力的生活细节,白描勾勒,寥寥数语,便传达出丰富的意味。富有音韵美和节奏感,是孙犁小说语言诗化的又一个重要特征。朱光潜认为:小说的功用在于叙事说理,而诗则着意于抒情遣兴,“事理可以专从文字的意义上领会,情趣必从文字的声音上体验”。由于诗的渗透,孙犁小说语言的音乐性大大增强,语言的内在节奏提高到一个重要的地位。
(摘编自靳新来《孙犁小说的诗性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