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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省制是元朝在政治制度方面留给后世的一份重要遗产。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行中书省,凡十一,秩从一品。掌国庶务,统郡县,镇边鄙,与都省为表里。国初,有征伐之役,分任军民之事,皆称行省,未有定制。中统、至元间,始分立行中书省,因事设官,官不必备,皆以省官出领其事。其丞相,皆以宰执行某处省事系衔。其后嫌于外重,改为某处行中书省。
——[明]宋濂《元史·百官志七》
材料二 元代行省的划界原则,一改前代以山川形便为主的做法,明确以犬牙交错为主导,……腹里乃中书省的直辖区,地近京畿,位置重要。为了打破太行山之险,让腹里地跨太行山东西两侧,合并山东、山西,河北、蒙古等地。为了打破南岭之险,采取南北纵切的方法,让湖广行省越过南岭而有广西之地,又使江西行省跨过南岭而有广东之地。
——摘编自范红军《元代设行省如何加强了中央集权》
材料三 元朝史学家僕仆斯说,“镇以磐石宗,重以分省寄”,《元史·明宗纪》也称行省为“方面之寄”。合而论之,即在传统的郡县制基础上另加行省之类的高层督政组织于中央与路府州县之间,把行省当做分寄与集权的枢纽,既有所分寄,又立足于集权。
——摘编自李治安《元代行省制的特点与历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