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虽然历史上偶有像希腊城邦政治时政府向民众派发免费剧院入场券、中国封建社会时朝廷开仓放粮赈济灾民这类社会福利或社会救济行为,但这些救济都不能发展为长期的社会保障。这一状况在工业化后的近代资本主义国家发生了改变。德国“铁血宰相”俾斯麦通过《社会保障法》等一系列法令,建立福利制度。1945年英国工党上台执政后,将一系列的社会保障政策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英国模式被西欧其他国家纷纷效仿。到20世纪六七十年代,各国福利项目覆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福利国家发展到顶峰。
——摘编自李懋君《欧洲福利国家的产生及其困境探析》
材料二:20世纪90年代以来,对社会保障的要求不再局限在国家范围内,也扩展到全球社会。物质需要的降低和社会风险的扩大,使得人们关注的焦点不再是财富分配和社会公平问题,而转变为关注怎样才能有效规避风险。基于20世纪70年代以后福利国家的改革过于强调个人责任、削弱个人权利的考虑,20世纪90年代,“第三条道路”福利思想应运而生。“第三条道路”理论由英国社会学家吉登斯提出,并成为布莱尔政府的执政纲领。德国总理施罗德、法国总理诺斯潘、瑞典的佩尔松和丹麦的拉斯姆森都成为“第三条道路”忠实的支持者,他们都倡导以“积极福利”概念为核心的福利社会,主张“无责任即无权利”。
——摘编自赵浩华《欧洲福利国家制度变迁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