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中国古代在贫困救助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礼记·礼运篇》所谓“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是中国传统社会救济理念的一种经典表述。汉律规定国家需向“贫不能自存者”提供救助。在两宋,社会互助观念业已产生。社会互助始于宗族,这是以范仲淹的义庄为滥觞。清朝汪志伊在《荒政辑要》中将贫困者分为极贫、次贫,对不同程度的贫困者给予不同的救济扶助。
——摘编自岳宗福、杨树标《近代中国社会救济的理念嬗变与立法诉求》
材料二:(宋朝)救荒之法不一,而大致有五:常平以赈粜(卖出),义仓以赈济,不足则劝分于有力之家,又遏籴(买入)有禁,抑价有禁。
——(宋)董煟《救荒活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