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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着眼“十四五”以及更长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对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作出重大战略部署。2020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要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要放宽市场准入,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知识产权,建设统一大市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事实上,我国国企混改取得了积极进展。其表现为:一是混改比例和范围进一步拓宽;重点领域,包括电力、电信、军工等领域混改试点稳步开展,上市公司已成为央企混改的主要形式;二是经营机制转化改革持续深化,成为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实施员工持股、健全中长期激励机制等改革事项的先行者;三是央企所有者权益中,引入社会资本形成的少数股东权益,占比由27%提升到38%。
结合材料并运用我国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相关知识,分析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经济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