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节选自《鱼我所欲也》)
【乙】子墨子曰:“万事莫贵于义。今谓人曰:‘予①子②冠履③而断子之手足,子为④之乎?’必不为,何故?则冠履不若手足之贵也。又曰:‘予子天下而杀子之身,子为之乎?’必不为,何故?则天下不若身之贵也。争一言⑤以相杀,是贵义于其身也。故曰:万事莫贵于义也。”
(节选自《墨子·贵义》)
【注释】①予:给,送。②子:你。③冠履:鞋子和帽子。④为:愿意。⑤一言:一句话,即关系到正义与非正义的一句话。
①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
②则天下不若身之贵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