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官制,立竿见影]
材料一: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汉、唐、宋因之,虽有贤相,然其间所用者多有小人,专权乱政。今我朝罢丞相,设五府、六部……分理天下庶务,彼此颉颃(xiéháng,相抗衡),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所以稳当。
材料二:行省长官“凡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军国重事,无不领(掌管)之”。
[八股取士,为害甚巨]
材料三:
八股之害等于焚书,而败坏人才,有甚于咸阳之郊所坑者。
——明清思想家顾炎武
材料一以后子孙做皇帝时,“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处以重刑”。
——《明太祖实录》
材料二洪武九年(1376年)六月,废除行省,在全国陆续设置了13 个承宣布政使司,设左、右布政使各一人,主管一省的民政和财政。 另设提刑按察使司,掌管司法;设都指挥使司,掌管地方军政。 三者合称“三司”,互不统属,分别归辖于中央相关部门。
——朱绍侯主编《中国古代史》
【设机构】
明朝洪武(明太祖年号) 年间,一天,大学士宋濂在家中宴请宾客。第二天,明太祖问宋濂,昨天请了些什么人?做了些什么菜? 喝了什么酒?宋濂如实回答。明太祖听后说:“你说的全对,没有欺骗我。 ”说完,拿出一张图。宋濂一看,是昨天家中宴请宾客的座位情况, 不禁吓出一身冷汗。
材料一:明太祖于洪武十三年(1380年)以左丞相胡惟庸谋反为借口,罢中书省,废丞相制,提高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的地位,分任朝政,直接由皇帝指挥。
——摘编自白寿彝《中国通史》
材料二:(宋濂)尝与客饮,帝密使人侦视。翼日,问濂昨饮酒否,坐客为谁,馔何物。濂具以实对。笑曰:“诚然,卿不朕欺。”
——《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