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人们对颜色是什么并不了解。古希腊学者亚里士多德认为,颜色不是物体客观的性质,都是光明与黑暗、白与黑按比例混合的结果。在很长的时间里,这种观点一直主导着欧洲人对颜色的认识。
13世纪,德国的一位传教士西奥多里克曾在实验中模仿天上的彩虹,试图对彩虹的成因进行科学探讨。他利用阳光照射装满水的大玻璃球壳,西奥多里克接受了亚里士多德的观点,认为各种颜色的产生是由于光受到不同阻滞所引起的(红、黄、绿、蓝)处于白与黑之间,红色接近白色;蓝色接近黑色,比较昏暗。1663年,物体的颜色并不是物体的固有性质,而是由于光在被照射的物体表面上发生变异所引起的。能完全反射光的物体呈白色,还有不少科学家
(如法国人笛卡儿、英国人胡克等)也都讨论过白光分散或聚焦成颜色的问题。笛卡儿在自己的著作《方法论》中,专门讨论了彩虹现象。不过,无论是玻意耳,他们都认为白光是纯洁的,均匀的,而色光只是光的变种。1672年2月6日,牛顿向英国皇家学会写了一封详细的信—《光和颜色的新理论》,就呈现那种光的颜色。阅读上面短文,回答下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