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1709年,现代版权保护制度在英国诞生。随着智力作品的世界性传播,一些国家大量翻印别国的优秀作品,侵犯了著作者的经济和精神利益。1886年,在雨果、狄更斯等人的倡导和推动下,英、法等10个文化较为发达国家商讨“以均平(平等)方法,保护文学及美术之著作权利”,签订了世界上第一个国际版权公约——《伯尔尼公约》。但是,美洲各国因出版业不能与欧洲出版大国相抗衡,迟迟未加入该公约。
——据李明山等《中国当代版权史》
材料二:民国初年,美、英等国要求中国加入《伯尔尼公约》,中国以经济文化落后为由拒绝。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多次提到知识产权要向国际标准看齐。中国于1990年制定并颁布了《著作权法》,1992年签署了《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2001年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管辖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2012年,《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成功缔结,作为新中国成立以后首个在中国签署、并以中国城市命名的国际条约,打破了由美国等国制定国际规则的惯例。中国用30年时间完成了发达国家数百年走过的版权制度变迁之路。
——据阎晓宏《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需关注的几个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