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自1916年到1919年,黄炎培、杨鄂联、张竞生等众多学者从不同角度撰文呼吁对中学,教育进行改革,1921年10月,第七届全国教育会议中广东省的提案是:中学修业年限基本上采用“三三制”,分为初级和高级两级。廖世承认为“三三制”不仅能顾及学生的升学,也因为时间较为充裕而能适应学生个性的发展,有利于学生身心发展。杨鄂联认为,如果采用“四二制”,初中学习时间过长,高中学习时间过短,就会造成和选科学习的原则不相符合。同时,如果采用“四二制”,初中学习时间过长,高中学习时间过短,导致学生基础知识不甚巩固。而初高中实行“三三制”模式,正好可以改变这些弊端。江苏省教育会把学制草案中有关中学教育中争议的焦点制成问卷,分发给包括教会中学在内的一些学校进行调查,又把问卷在多家报纸上刊登,以更加广泛地征求意见。1922年11月1日,北京政府以大总统的名义颁布了学制改革案。“三三制”成为定制。
——摘编自杨涛《民国时期初、高中“三三制”分级模式的形成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