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我国的电价基本上是政府定价发电企业、供电企业缺乏定价自主权。
2017年11月,国家发改委对外公《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明确到2020年以“准许成本十合理收益”为核心的政府定价制度基本建立。截至2019年10月底,我国电价形成机制市场化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各地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不断扩大,约50%的燃煤发电上网电量电价已通过市场交易形成。
2019年10月,国家发改委印发的《美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将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十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浮动幅度范围为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
结合材料运用经济生活知识,分析国家为什么要推进电价形成机制市场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