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一直在发展创新。在察举制下州郡长官获得重大的选官权力,举主与被举者之间往往结成密切的依附关系,后者成了前者的“古吏”,还承担着一些封建义务。但随着考试之法的建立以及这一环节的日益重要,情况就在逐渐变化。地方长官提供给被举者的,已不是举后即可得到的官位,而只是一个考试机会。行官与否,在于应试者的个人才学;而擢第与授官,则是中央的权力。
——摘编自阎步克《察举制度变迁史稿》
材料二 政治恩赐制是中世纪及近代英国任用官员的主要方式,表现为政府官员不是通过考试,而是君主以恩赐方式将宫廷及政府官职授予其信任的贵族。……到了18世纪末,由于“恩赐制”的影响,文官系统相当紊乱:1786年,海军部财务处长官和陆军部主计处长官每年分别花费500镑和1 000镑雇人代职,官俸剩余部分留作己用。……最显荒唐的是一批领取干薪者的存在。他们虚领职衔,无所事事,按时支薪,不愁衣食,是典型的寄生者。18世纪30年代,第一任内阁首相沃波尔的儿子尚在幼年,每年即可支取400年金。至1780年,有的审计官已有三十余年没有履行职守。……19世纪中后期,议会对文官体制进行全面整顿和根本性改革,建立了近代文官制度。
——摘编自阎照祥《英国政治制度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