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摘录) 2021年底公安部发布了最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并于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第十一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合法权利,要扣分就是次记3分: (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六)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 观点 小李:通话自由是我的合法权利,要扣分就是限制我的自由。 小金:你说的不对,我国是法治国家,处理好法治与自由的关系,需要认识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