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历 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

旧社会中国农村有强大的宗族势力,往往在宗族共有名义下拥有大量族田,其中大公堂一般由族长管理,小公堂一般由农民自己轮流管理, 而祠堂则是宗族的标志,是全族立法、司法、行政的机关。除地主土地外,土改中被没收最多的就是由地主乡绅管理的族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祠堂等得由当地政府管理, 并充为公用。因为祠堂依然安放着祖宗神牌,曾出现因祠堂拟改做仓库引发群众闹事案件。土改中通过“引苦:“诉苦、“论苦”,启发农民阶级觉悟, 分清宗族内阶级界限,但最初诉苦指向是停留在“生存伦理”层面。农会成立后,通过相关组织规则规定:农民协会是农村中改革土地制度的合法执行机关”农会的迅速发展实现了乡村权力的的转移,但领导农会的雇贫农们往往“过于老实,自己没有主张,容易被人掌握,做落后群众的俘房”

----摘编自何朝银《土地改革与义序宗族乡村的变迁》

(1)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土地改革中瓦解宗族势力的措施及其障碍。
(2)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消解乡村宗族势力的意义
【考点】
新中国的土地改革;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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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一部内容“互相矛盾”的宪法

有学者认为,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宪法——1954年宪法在具体内容上出现了一些“互相矛盾”的规定,这突出体现在宪法总纲第八、九、十条的内容上。对此,我们应如何认识?

第八条 国家依照法律保护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和其他生产资料所有权。

国家指导和帮助个体农民增加生产,并且鼓励他们根据自愿的原则组织生产合作、供销合作和信用合作。

国家对富农经济采取限制和逐步消灭的政策。

第九条 国家依照法律保护手工业者和其他非农业的个体劳动者的生产资料所有权。

国家指导和帮助个体手工业者和其他非农业的个体劳动者改善经营,并且鼓励他们根据自愿的原则组织生产合作和供销合作。

第十条 国家依照法律保护资本家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和其他资本所有权。

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国家通过国家行政机关的管理、国营经济的领导和工人群众的监督,利用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积极作用,限制它们的不利于国计民生的消极作用,鼓励和指导它们转变为各种不同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逐步以全民所有制代替资本家所有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对1954年宪法中“互相矛盾”的规定进行评述。

材料分析题 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