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1949—1952年,新中国在农村完成了土地改革,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工业总产值公私比重,已由1949年的43.87%与56.2%之比,变为1952年的67.3%与32.7%之比。私营商业在全国商品中的经营比重,已由1950年的55.6%降为1952年的37.1%。我国的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按照《共同纲领》的规定,应当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中央和地方的人民政府。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还有通过宪法和国家建设计划。1952年斯大林对刘少奇说:“你们不制定宪法,不进行选举,敌人可以用两种方式向工农群众宣传你们,一是说,你们的政府不是选举的;二是说,你们国家没有宪法。”从1953年开始,我国进行人口普查、选民登记。选出了各级人民代表。在1954年9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通过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根据金冲及著作等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