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此次中国共产党发表之宣言(指《中共中央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即为民族意识胜过一切之例证。宣言中所举诸项,如放弃暴动政策与赤化运动,取消苏区与红军,皆为集中力量,救亡御侮之必要条件……对于国内任何派别,只要诚意救国,愿在国民革命抗敌御侮之旗帜下共同奋斗者,政府自无不开诚接纳,咸使集中于本党领导之下,而一致努力。
——引自《蒋介石对中国共产党宣言的谈话》(1937年9月23日)
材料二 中国国民政府蒋主席于抗战胜利后,邀请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先生,商讨国家大计……兹特发表会谈纪要如下:
一、关于和平建国的基本方针,一致认为:中国抗日战争业已结束,和平建国的新阶段,即将开始,必须共同努力,以和平、民主、团结、统一为基础……长期合作,坚决避免内战,建设独立、自由和富强的新中国,彻底实行三民主义。
……
五、关于党派合法问题,中共方面提出:政府应承认国民党、共产党及一切党派的平等合法地位。政府方面表示:各党派在法律之前平等,本为宪政常轨,今可即行承认。
——引自《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194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