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在“海空卫士”王伟烈士壮烈牺牲20周年的日子,一名63岁的男子因在微信群聊中辱骂烈士王伟、侮辱烈士遗孀被依法刑事拘留。有关部门对侵犯英烈荣誉的言行重拳出击,广大网友拍手叫好!
我们欣喜地看到,在我们这个社会,
每当诋毁英烈的错误言论出现,总能引来舆论的一致声讨。同时我们也看到,仍然存在一些声音为那些诋毁英烈者叫屈,认为对他们的批评和惩处是“上纲上线”实在没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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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百九十九条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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