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1950年,毛泽东指示;文字改革不能脱离实际,割断历史。随后,根据“整理已通行的简体字,必要时根据简化规律适当补充”的原则,编制了《常用简体字登记表》,又广泛征求意见,在“述而不作”的原则下,1951年拟出《第一批简化字表》。1952年设立汉字整理组,在毛泽东的指示下,专门搜集草书简体字资料并研究规律,对常用字简化,同时精简字数。1953年拟出《常用汉字简化表》第二稿,此后专家们根据简化偏旁的方法扩大简化字数量。1954年《常用汉字简化表》第三稿拟出,但由于简化字太多,出版印刷部门不适应。在听取多方意见的基础上,《简化汉字方案》最终在1956年在国务院会议通过并向全国推广。1977年又提出《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并在次年向全国推行,但是由于违背了汉字简化规律等原因遭到广泛反对而失败。
——摘编自陈建伟《建国后的两次汉字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