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凡田,六年一班(赐给)……若以身死,应退田者,每至班年,即从收授。
——日本《田令》
材料二:武德七年(公元624年)三月二十九日,始定均田:凡天下丁男(成年男子),给田一顷……所授之田,十分之二分为世业(即世业田,身没不还,世代承耕),余以为口分(即口分田)。……(身死),口分则收入官,更以给人。
——《唐会要》
公元645年,日本孝德天皇重用唐朝归来的留学生高向玄理、留学僧僧旻、灵云、惠云等人,依照中国唐朝的政治制度,在日本实行改革,史称“大化改新”。经过大化改新之后,日本确立了以唐朝三省六部制和郡县制为蓝本的中央官制和国、郡、县三级地方行政体系,以均田制为蓝本的“班田收授法”,以“府兵制”为蓝本的“防人制”军事体制和以唐律为蓝本的律令体系,形成了以天皇为核心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体制。――《大国崛起》 以下表述符合上表信息的,请在括号内画“A”;违背上表信息的,请在括号内画“B”,是上表信息没有涉及的,请在括号内画“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