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各殖民地的56位代表在一部文件上签了字,文件全文约2500字,分三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人的权利和人民主权的思想,提出了著名的人权原则,指出“人类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第二部分列举了英王压迫北美人民的种种事实,并谴责其对北美人民基本权利的侵犯。第三部分宣称:“这些联合殖民地从此成为,而且名正言顺地应当成为自由独立的合众国;它们解除同英王的一切隶属关系,而且它们与大不列颠王国之间的一切政治联系亦应从此完全废止。”